提要

摘要: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姑苏区2025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5〕650号),苏州市姑苏区决定征收白洋湾街道民主村、新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458公顷,征收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相关补偿标准依据《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和《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苏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苏府规字〔2024〕6号)执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办理土地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公告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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