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摘要:闽侯县人民政府收到关于申请2025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侯政地〔2025〕254号),同意将闽侯县境内4.5333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合计征收农民集体土地5.1724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闽侯县人民政府需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做好补偿和安置工作。该批复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12日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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