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摘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于2026年1月20日对陕西中翔乐鑫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认为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为029-83326019,地址为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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