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于2026年1月15日对陕西中鹰鲲鹏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路基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5日(7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认为该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在公告期满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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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7:24:44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于2026年1月15日对陕西中鹰鲲鹏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路基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5日(7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认为该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在公告期满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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