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1月9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浙江省能源局发布通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发展。该通知鼓励民营企业等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电源可由负荷主体或发电企业投资,需签订购电协议。项目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上网电量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并网型项目需满足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项目建设方案需设定电量上限并定期评估项目运行情况。项目申报由负荷企业为主体,涉及的各方需明确责任边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北极星电力新闻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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