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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省生态环境厅修订发布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该目录是在原《目录》(2017年本)基础上,结合山东产业结构特点以及地方现有政策进行的重要探索,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目录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的现实需求进行了深入考虑,自2020年9月省政府将省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16市及国家级开发区以来,部分地区在审核把关上存在不足,导致污染较重的行业无序发展。《目录(2025年本)》明确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存在重大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以确保环评的合法合规性。 此外,考虑到县级审批能力的客观情况,《目录(2025年本)》规定设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仅可将部分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给县(市、区)分局实施,禁止委托复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以保障审批质量和效能。同时,该目录及时响应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调整,删除了与更新内容重复的规定,并新增了针对文件发布前已受理及重大变动的环评文本审批的相关规定。总体来看,《目录(2025年本)》的发布将推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质量的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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