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福清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收到《关于福清市2025年度第一百五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融政综〔2025〕270号),根据闽政〔2022〕12号的授权,批准将福清市境内0.0681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地点为新厝镇凤迹村集体林地。福清市人民政府需依法组织实施用地,确保补偿和社会保障到位,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政府还需遵循土地供应政策,做好批后监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等要求得到落实。此件于2025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福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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