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摘要:根据津财综〔2025〕63号文件,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免缴天津港主航道海域使用金的请示于2025年12月9日获批。项目为公益性航道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在用海期限内免缴海域使用金130721848.95元。若项目改变海域用途或用海性质,需重新报批。【天津市财政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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