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根据2025年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需加快资金执行,确保资金在2026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并于2026年10月15日前报告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需符合相关管理办法,严禁滞留和违规使用。同时,强化绩效管理,按时开展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实现。各地需落实公开公示制度,主动公开相关支农资金信息。【泰州市财政局链接

商机关联区域

江苏省泰州市(欢迎咨询该区域更多的项目商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