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为实施G359大塘至渠黎公路(大塘至那蒙段)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拟对项目蓝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具体征收范围包括南宁市良庆区那陈供销合作社。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者将不予增加补偿。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负责相关调查工作,房屋所有人及相关权益人需配合调查。【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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