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强调重点支持自然资源部或自然资源厅批准实施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具体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及特色资源保护、以及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 在项目申报方面,要求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做好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并确保资金平衡。项目实施主体需具备市场化经营能力,确保经营性现金流稳定,且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同时,项目必须依法合规开展投融资工作,严禁资金挪用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自然资源厅建立政策性金融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储备库,县级人民政府需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进行审查,随后由自然资源厅审核并纳入储备库。政策性银行将主动跟进项目融资情况,并根据项目的成熟度进行支持。 国开行四川省分行与农发行四川省分行为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支持政策,包括信贷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和融资服务等。 监管措施包括实施方案批复后,各类子项目需及时履行立项审批等程序,金融机构对融资申请自主评估,并建立贷款信息共享机制。项目所在地金融机构要对贷款申请和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防范风险。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单位需实时调取项目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四川省银行业协会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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