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3年11月27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批复》,提高“好房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并支持购买“二手房”时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优化为“事前垫付”。新政策允许购房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后,直接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的一部分。购房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单职工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职工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阶段性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漳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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