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批复了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核准。该项目包括新建1台90t/h燃气蒸汽锅炉、1台25MW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30MW发电机组。项目旨在实现尾气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建设单位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平罗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为41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的自有资金。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核准项目需附带前置文件,包括《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关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请示》、《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不动产权证书》。 项目开工前,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需办理安全生产和环境评估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若在有效期内未开工,需在到期前30天申请延期,否则核准文件将自动失效。【北极星电力新闻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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