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福清市人民政府收到关于2025年度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福建省政府批准将福清市0.3213公顷农用地(包括0.0007公顷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转用包括旱地、园地、草地等。福清市需依法组织用地并确保补偿和安置工作,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政府应严格遵循土地供应政策,加强项目用地的监管,确保按规划用途建设,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此信息于2025年11月19日公开。【福州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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