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根据规定,我区于2025年11月1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指出,任何认为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或组织,可在公告期限结束后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审批的项目包括昆山富威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的塑胶件生产项目、昆山广盛昌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的塑料件生产项目,及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手机摄像模组生产线技改项目。联系方式为电话0512-57559963、0512-57568422,邮箱为gxqahjhpk@163.com。【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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