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机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过审查,我局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公告该决定,公告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3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该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后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的建设项目为西安市红会医院南院区改扩建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555号,由陕西卓成天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主要对原有医院内部的3#楼、5#楼和门市房进行改造,改造后优化布局,新增床位299张,使南院区总床位由原884张增加至1183张。本项目未单独设置检验科、传染科及传染病房,并且在报告表类项目中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相关附件为西安市红会医院南院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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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