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对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公告该决定。公告期为2025年11月3日至11月9日,期间公民和组织如认为该决定侵犯合法权益,可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该项目为长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审批文号为市环长批复〔2025〕12号,建设单位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青年南街125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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