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我局于2025年10月29日对多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公告。根据相关法律,公民和组织如认为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在公告期限结束后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中提及了对玖龙纸业和苏州诚和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联系电话为0512-56668013,邮箱为tcgqhb@163.com。【苏州市太仓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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