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已对1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公告该决定,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日。根据相关法律,认为审批决定侵犯合法权益的公民或组织可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审批文件涉及的项目为陕西青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便利加油站项目,审批文号为鄠环批复〔2025〕29号,发文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商机关联的区域
西安市鄠邑区
2025-10-28 08:25:24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已对1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公告该决定,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日。根据相关法律,认为审批决定侵犯合法权益的公民或组织可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审批文件涉及的项目为陕西青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便利加油站项目,审批文号为鄠环批复〔2025〕29号,发文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西安市鄠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