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已对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日。公众如认为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公告期满后的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该项目为西安华清科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锅炉提升改造项目,审批文号为市环新批复〔2025〕032号,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寨街道。联系方式为电话029-83233272,传真029-83210103,通讯地址为西安市新城区长兴路9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商机关联的区域
新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