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我局于2025年10月22日对多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中提到,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后的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还包括对太仓大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00万个泡沫盒项目及太仓京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溶剂UV涂料研发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信息。联系方式为电话0512-56668013,邮箱tcgqhb@163.com。【苏州市太仓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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