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17日发布的消息,《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明确了竞价主体及相关规则,旨在推动新能源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该方案涉及2025年后全容量投产的风电与光伏项目,以及分布式光伏的竞价参与资格,规定了竞价的原则、模式和流程,强调公平公正与高效合规的竞价机制,确保新能源项目的有效实施与市场化发展。【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链接】
商机眼
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旨在推动新能源增量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竞价主体包括2025年6月1日后全容量投产和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投产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以及已全容量投产的独立参与竞价的分布式光伏和代理分布式光伏参加竞价的聚合商。项目的初始投资回收期限暂定为12年,根据项目自发自用率的表现,可以适当延长执行期限。 竞价工作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和华中能源监管局共同组织,依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能源云和网上国网等平台进行资格审核、竞价组织和信息发布。竞价原则包括充分衔接、分类组织、公平公正和高效合规,以确保竞价过程的透明和有效。 竞价模式设计中,初期按照风电和光伏项目分类组织竞价,考虑不同类型项目的建设运营成本差异。竞价电量规模由申报项目的年度上网电量及相关比例系数确定,具体的申报电量规模上限和竞价上下限在当年竞价通知中公布。采用集中竞价方式,所有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电价,确保竞价的有序进行。 项目的执行期限与投资回收期关联,分布式项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延长执行期限。竞价实施流程包括成立竞价工作小组、发布年度竞价通知、资质审核、公布竞价结果等环节,确保每个参与项目的信息公开透明,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聚合商在参与竞价时需与被代理分布式光伏签订协议,确保竞价信息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为加强项目管理,实施严格的投产考核与信用管理,以确保参与竞价的项目能够按时投产并遵守市场规则,维护新能源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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