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13日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3804公顷,用于扬州市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征收地位于杨庙镇赵庄村下汤组,耕地面积为0公顷。土地补偿费标准为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为2.75万元/人,涉及安置10名农业人员。补偿将依据相关标准和实际数量进行。【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关联的区域
扬州市邗江区
2025-09-25 08:02: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13日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3804公顷,用于扬州市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征收地位于杨庙镇赵庄村下汤组,耕地面积为0公顷。土地补偿费标准为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为2.75万元/人,涉及安置10名农业人员。补偿将依据相关标准和实际数量进行。【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链接】
扬州市邗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