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2026年9月11日消息,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规范评估行为,提高评估质量,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三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实施细则》,对定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标准、评估流程、评估费、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该实施细则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三明市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眼
财政部门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相关资金保障。评估人员培训经费优先从中央财政医疗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统筹列支,可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财政资金予以配套保障。 失能等级评估费分担方式如下:初次评估结论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的,评估费由长护险基金承担;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由申请人承担。状态变更评估和争议复评根据评估结论确定,新的评估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不一致并符合待遇享受政策规定的,评估费由长护险基金承担;新的评估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一致,或与原评估结论不一致但不符合待遇享受政策规定的,由申请人承担。期末评估、稽核复评、抽查复评的评估费由长护险基金承担,定点评估机构按协议与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申请人无需缴纳。初次评估、状态变更评估及争议复评的评估费由申请人先行缴纳,定点评估机构负责收取,对按规定应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承担的评估费,应在评估结论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申请人。评估费按评估对象人次支付,标准由市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另行确定。 在资金与账户管理方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评估人员库,完善档案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定期组织考核,明确准入退出机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培训机构将考核情况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后,纳入评估人员库,实行动态管理。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协议履行、工作质量等情况定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评估服务协议续签、服务费用支付等挂钩。
商机关联区域
三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