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近日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明确两项个税征管事项 换房退个税政策顺延至2027年底 自2026年7月1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按相关规定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换房可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个税【北京亦庄链接

商机眼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明确两项个税征管事项。一是自2026年7月1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年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不超过60万元的部分减按0.2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超过60万元的部分仍按0.5%预缴;其他服务与征管规定按2024年第5号公告执行。二是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服务与征管规定参照2022年第21号公告执行。

商机关联区域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