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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海网7月10日消息,《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提出交房前业主验房、整改合格后交付及提供个性化定制设施;探索“工地开放日”“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改变交房模式,减少业主拆改浪费和房企成本;明确参建方责任,建立管控机制;完善监管制度,违规企业和个人将被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南海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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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修订后,购房者在交房前需进行验房,发现问题必须整改合格后才能办理交付手续。自2017年全面推行全装修政策以来,海南省在减少建筑垃圾、噪声污染和提升住宅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新规探索“工地开放日”和“先验房后收房”等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单位需组织购房对象交流,听取意见以优化质量管理。开发商可先完成基础装修申请竣工验收,个性化设施如厨卫和灯具不再强制统一,购房者可选择装修套餐或自行安排装修。房企需提供多款基础装修方案,配套选装产品明码标价,避免捆绑销售,减少业主拆改浪费及房企长期维护成本。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中,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主体,负责装修质量及售后,设计单位负责装修设计的安全质量,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各司其责,形成全流程质量管控方案。修订还提出完善资质管理、信用惩戒等监管制度,违规企业和个人将被处理并纳入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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