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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发布客户端日前消息 四川调整居民阶梯电价政策7月1日起执行 调整夏季7 - 9月居民月阶梯电量 其他月份不变 推动全省居民用电同价 调整后夏季月用电量超180度居民电费降低 无需申请可与“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叠加 阶梯电价标准不变 执行范围为省内“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用户 正研究制定抑制超高消费的居民电价政策【四川发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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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夏季(7-9月)居民月阶梯电量为:第一档电量为0—260度,第二档电量为261—460度,第三档电量为460度以上。其他月份(1—6月、10—12月)的分档电量维持不变:第一档电量为0—180度,第二档电量为181—280度,第三档电量为280度以上。阶梯电价标准维持不变,第一档电价为0.5224元/度,第二档电价为0.6224元/度,第三档电价为0.8224元/度。调整后,夏季(7—9月)期间月用电量超过180度的居民用户,电费将有所降低。此次调整无需居民申请,由电网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对“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用户统一执行。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的家庭,阶梯电量基数同步调整。执行范围为省内“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用户,全省现有居民电价标准高于四川电网水平的,或全省现有居民阶梯分档电量低于四川电网水平的,统一按四川电网相关标准或水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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