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6月15日消息,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定的《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四川省开发区条例》及修订的《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四川省体育条例(修订)》。《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5月27日通过8月1日施行,旨在解决原有法治体系不完善、地域发展瓶颈等问题,从科技创新、质量保障等多方面规范;《四川省开发区条例》同样5月27日通过8月1日施行,以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等作出规定【四川发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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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四川省开发区条例》与资金、账户等管理相关的内容如下: - **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 审计部门应当对农业机械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近3年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已累计投入12亿元,支持90万户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撬动社会资金37亿元;同时,实施报废更新补贴。《条例》将这些扶持导向制度化,确保补贴资金不仅发得出,而且监管得住、用在刀刃上。 - 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落实农机科研开发、制造与作业服务税收优惠,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和保险服务;协调保障农机作业用油、用电、用气供应;支持农机生产作业条件建设,建立良田、良种、良法、良机“四良融合”机制。 - 加快制定印发《四川省“天府良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 - 2028年)》,协同科技、经信、财政等部门共同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优化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落实“优机优补”“有进有出”,继续实施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 **开发区条例**:条例未明确提及与存款、补贴、资金管理、账户管理直接相关的重点数据和内容,但从整体看,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资金投入和管理,如开发区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都需要资金支持,不过文本未给出具体的资金数据。 总体而言,《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在资金投入和管理方面有明确的数据体现,近3年农机购置补贴累计投入12亿元,撬动社会资金37亿元,且对补贴资金的监管有明确规定。而《四川省开发区条例》虽未明确资金相关重点数据,但开发区发展必然涉及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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