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天津日报》4月30日消息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提出11条政策 包括盘活存量商品房和土地、加大金融支持、支持租赁住房运营、满足刚性需求、鼓励购改善房、完善落户政策、优化审批服务、提升房屋品质和配套水平、加强二手房市场和中介监管等 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天津政务网链接】
商机眼
《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提出多项与存款、补贴、资金及账户管理相关政策。在资金方面,各区可利用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工具盘活存量商品房,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发行债券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支持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特许经营权交易等方式回收资金。在补贴方面,鼓励各区面向各类人才、新市民、青年人、应届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发放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本市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于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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