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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近期消息 海口市多部门联合印发《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 明确该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统筹建设和配售的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上市交易须满足四项条件 规范了五步办理流程 按差额15%计缴土地溢价 还对购买不满5年退出、继承、离婚析产等情况作出规定【南海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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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上市交易须满足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届满5年等四项条件。交易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受理审核、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缴纳土地溢价等相关价款、进行产权转移登记。其中,缴纳土地溢价等相关价款时,按(房屋交易缴纳契税课税价格 - 该套住房原出售价格)×15%的标准计缴,申请人需一次性足额缴纳并提交缴纳凭证。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不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由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回购。住房上市前发生继承,购买满5年可按规缴费后上市交易,不满5年可申请回购并继承回购款,继承人是共同申请人可申请将不动产登记至名下。离婚析产分两种情形,配偶是共同申请人凭相关证明申请转移登记,配偶不是共同申请人,购买满5年需按规定缴费后办理转移登记,不满5年需申请回购,政府决定不予回购的,缴费后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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