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媒体**近日消息,《关于促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印发,提出围绕优化高新区布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六个方面的二十二条具体举措,有效期为5年。措施明确支持创建国家与自治区级高新区,提供最高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同时,鼓励高新区内企业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探索特色发展模式。为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措施还提出优化管理体制与科技金融服务,并创新土地供应政策。此外,建立评价机制,对优秀高新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广西南宁市投资促进局网站链接】
商机眼
广西将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区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对自治区级高新区提供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支持高新区内企业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获得认定后将在建设期内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1:1配套资金支持。此外,鼓励银行机构在科技资源集聚地区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机构,支持高新区开展订单贷、人才贷、高新技术企业贷等融资和担保服务,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政策。对首次进入全国综合排名前35名的国家高新区,年度全国综合排名提升10位以上的国家高新区,以及评价连续3年位居全区前3名的自治区级高新区,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最高800万元和最高300万元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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