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朝阳日报2025年消息,我市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上调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由1445元调整至1640.5元;累计缴纳1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标准由1530元调整至1737元,分别增加195.5元和207元。【朝阳发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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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调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两类执行: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1445元调整至1640.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含1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1530元调整至1737元,分别增加195.5元和207元。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5个县(市)累计缴费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继续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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