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央视新闻近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为核心,通过医保支付、价格管理、药品保障等政策创新,构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完整政策体系。《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支付等举措,旨在经济上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就医,并大幅提升就医便捷性,同时缓解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周转压力。【财联社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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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支出总额实现统筹打包,推动县域内门诊、住院及本地、异地就医费用全域覆盖。结余留用资金加大向基层倾斜,鼓励把签约居民的门诊医保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同样不低于50%。医保新增基金向基层倾斜、结余留用资金下沉、月度结算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旨在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县乡村用药目录统一、集采药品全面进基层,解决基层“缺药少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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