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新华社2月12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以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该办法适用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在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时开展谈话,强调定期和及时谈话的原则和步骤,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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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旨在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推动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该办法适用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强调定期和及时的监督谈话,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 党委(党组)需结合巡视巡察、纪律审查等情况,制定年度谈话计划,确保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谈话全覆盖。对存在信访举报、履责不力等情形的“一把手”,应及时开展谈话。谈话包括定期和及时两种形式,强调问题导向,要求谈话人直面问题,避免形式主义。 被谈话人需在谈话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在3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党委(党组)办公厅负责汇总谈话记录、整改措施等材料,确保信息共享。开展监督谈话情况将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内容,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整体上,办法强调了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及时整改的重要性,确保党组织的纪律和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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