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同花顺财经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对煤电、气电、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进行了完善,并首次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通知》指出现行容量电价机制面临新问题,并对抽水蓄能项目的电价政策作出原则性规定,具体落实有待进一步明确,预计将推动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发展。【同花顺财经链接】
商机眼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以应对现行容量电价机制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新开工的抽水蓄能电站,按照弥补平均成本的原则制定当地统一的容量电价。南网储能所属的广蓄二期、惠蓄等7座抽蓄电站为第一类电站,梅蓄二期、肇庆浪江、惠州中洞等9座电站为第二类电站。公司在《通知》出台后建设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预计将获取容量电费收入,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南网储能在运及在建的抽水蓄能和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分布在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宁夏五省区。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已连续运行,预计抽水蓄能抽发、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充放电价将按市场规则或现货实时价格执行。抽水蓄能电价政策为“容量电价+电量电价”的两部制电价机制,对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性起到兜底作用。预计2022年至2024年,我国核准抽水蓄能装机总计达170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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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宁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