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同花顺财经2023年消息,为规范本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及相关活动,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落实国家法规,强化飞行安全管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要求所有者和使用者进行实名登记,并明确飞行活动的申报流程与安全责任,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同花顺财经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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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及相关活动,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规,地方政府需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在本市低空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广泛应用和“黑飞”现象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日益突出。 《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军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特定部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不在其适用之列。所有者和使用者需进行实名登记,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必须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租赁活动经营者需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提示使用方依法使用。此外,进行经营性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投保责任保险。 《办法》还明确了飞行活动的申报要求,单位和个人需在拟飞行前一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在计划起飞前一小时报告预计起飞时刻和准备情况。为便利申报,本市在“随申办”平台提供服务入口。 为强化安全管理,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更新安全数据并实时报告飞行动态。飞行表演等活动需遵循公共场所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操控过程中不得实施偷窥等禁止性行为,并应在遇到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市飞行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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