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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日报·交汇点17日消息,江苏省国资委印发的《江苏省省属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已于元旦后正式施行,目的是系统规范省属企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执行与评估全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该办法要求省属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对不具备资源配置和管理能力的非主业板块明确退出或转型措施,同时确立规划审核与动态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相符合,强化战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中国江苏网—江苏要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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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资委印发的《江苏省省属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已于元旦后正式施行,旨在系统规范省属企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执行与评估全流程。该办法强调省属企业发展规划需聚焦主责主业,并对不符合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的非主业板块提出明确退出、保留、转型或整合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计划。省属企业董事长被确定为发展规划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需经党委会研究后提请董事会决策。规划审核与动态监督机制明确,省国资委从八个方面对规划进行重点审核,企业需每年报送年度工作计划与执行情况报告,定期监测评价,对执行不力者予以提示、约谈或通报。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江苏省属企业战略管理进入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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