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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12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该意见针对直播电商,明确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旨在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安全感,推动平台经济从“量大”向“质优”转变,强调技术赋能、协同共治,并提出多项创新举措以解决虚假宣传等问题,确保线上消费安全与服务质量。【新华社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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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从“量大”到“质优”转变。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侧重。针对直播电商,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机制。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穿透式”监管。 指导意见要求平台企业严把入驻审核与上架关,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管理,将信用监管数据应用于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等。针对平台内经营者,要求建立全链条管控体系,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针对直播电商,引导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强化主播质量素养培训,建立“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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