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省财政厅国库处消息,《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集中收付管理办法》已正式印发,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省财政厅召开了专题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会,近200名来自省级预算部门的财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训,标志着非财政拨款集中收付管理进入实质运行阶段。《办法》的出台旨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推动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江苏财政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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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集中收付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标志着省级非财政拨款集中收付管理进入实质运行阶段。制定该办法旨在落实党中央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重点措施包括实现单位账户资金零余额化,推动过紧日子常态化制度化。省财政厅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涵盖单位账户管理、资金集中收付、结余结转和监督管理等事项,并详细阐述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正式实施后,各方需压实责任,按时间节点完成单位账户三方协议补签、资金汇缴及集中收付等工作,以推动省级预算单位账户资金管理机制改革的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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