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1月26日消息,云南省联合七个部门印发《云南省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意见》,成为全国首个此类政策。该意见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少数民族医药的传承和创新发展,力求到2030年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医药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政策保障,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形成健康共护、文化共融、发展共享的格局。各部门将根据职责加强落实工作,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与民族文化的融合与发展。【云南省民族宗教委链接】
商机眼
《意见》提出,到2030年,少数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政策保障更加完备,少数民族医药文化保护传承更加有效,互鉴融通更加充分,人才质量和数量双双提升,形成“健康共护、文化共融、发展共享”的发展格局。主要任务包括弘扬中医药文化,宣传少数民族医药,整合少数民族医药理论实践,形成共享的医药知识库;加强少数民族医药的数字化传播和展示场所建设,推进科学研究和标准化建设,鼓励少数民族医药协作发展;提升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少数民族医药资源的扩容和合理布局;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的实践路径,强化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建设少数民族医药学科专业,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结合旅游文化资源打造相关项目。各部门应将少数民族医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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