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11月25日消息,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通知》,自12月1日起,因大病致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家属可提取公积金以缓解经济压力。提取条件包括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超过1万元,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申请可通过“海易办”APP或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该政策旨在满足职工需求,简化申请流程,并加强对虚假申请的惩戒措施。【海南日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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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自12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允许因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的缴存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为医疗费用在报销后,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1万元。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申请需联网获取医疗费用结算信息,若无法联网,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政策旨在回应缴存职工的需求,减轻因大病造成的家庭经济负担。省公积金管理局已与医保、民政、公安等部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简化申请流程,支持零材料申请。违规申请提取将受到信用惩戒,已提取的款项可被要求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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