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四川发布客户端11月18日消息,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自2025年11月28日起施行,为期两年。该指引共5章20条,旨在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怕犯错、怕担责”问题,明确了各类主体的尽职要求和免责情形,建立了内部与部门双轨认定程序。指引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资源与产业发展的结合,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四川发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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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自2025年11月28日起施行,为期两年。该指引包含5章20条,旨在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堵点,促进创新资源向产业发展转化。指引中细化了19类尽职事项,包括领导人员的市场化定价、管理人员的资产单列管理,以及科研人员的技术成熟度和潜在风险披露等。明确了15种免责情形,例如因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导致转化不及预期的情况可予以免责。 指引针对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强调内外部认定的双轨程序,确保认定工作的客观公正。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四川将构建省产研院、省产业技术研究转化公司,并推行科技成果后续试验、开发及推广的联合活动。四川还将实施《四川省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促进科技创业与产业创新的融合。 在资金管理方面,四川将强化财金互动,壮大政府引导基金集群,提供“募投管退”全周期金融服务,并探索“股贷债保”联动机制。此外,支持高校设立科技商学院,培养复合型人才,以推动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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