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和教育委员会2025年10月29日发布的消息,为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政策,东城区制定了《东城区落实免费学前教育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学前一年儿童将免除保育教育费,标准为750元/生·月,同时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管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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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落实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城区财政局和教委制定了《东城区落实免费学前教育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及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将减免。公办幼儿园的减免标准为区教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750元/生·月,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普惠性标准。 区财政局将统筹中央、市、区三级财政资金补助幼儿园,以保障其日常运转和发展,财政补助标准为750元/生·月,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补助基数根据北京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幼儿园大班每月在园儿童数确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继续按照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其接受学前教育。 幼儿园需通过学前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在园儿童信息,并按月或按季度向区教委提交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将纳入预算管理,确保及时分解下达。幼儿园应单独核算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贷款、缴纳罚款等支出。 区财政局和教委将对幼儿园的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符合政策要求。财政补助标准将根据政策变化、经济发展水平及幼儿园办园成本等因素进行调整。该实施细则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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