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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日报·交汇点2025年消息,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学校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明确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和要求,规范征缴执行,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并强化信息化征管,旨在推动江苏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微讯江苏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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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学校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明确了省属学校非税收入的核心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和其他非税收入。明确不纳入非税收入征缴范围的项目有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纳入单位预算。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规定征缴时限为收到款项当月上缴,特殊情况最迟于次月5日前上缴。学校需准确分类非税收入,避免混用,超收部分不得直接与预算支出挂钩。预算管理方面,需申请调整当年部门预算以确保与实际收入匹配。用款计划管理上,非税收入确认到账后,学校可申请用款计划,省财政厅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对未按规定征缴的学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进行处理。通知要求学校对接江苏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完善缴款信息共享,并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现开票权限与缴款期限的关联,实现“以票控收”。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设区市、县(市、区)所属学校非税收入管理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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