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9月28日消息,为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保障能源安全,四川省发布了关于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的通知,明确了管理职责和审批流程,要求县级部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规划,并与相关环保、应急等部门协作,确保规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强化了规划实施管理,规定了矿区内煤矿的建设和生产应严格遵循批准的规划。【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政策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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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矿区规划总规模超过1000万吨/年的矿区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1000万吨/年以下的矿区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煤炭矿区规划由县级部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并需与各级综合能源规划、煤炭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有效衔接。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初审,并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厅审查。 在申报资料提交阶段,市级发展改革与应急管理部门结合环评审查意见等,形成申报文件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在受理后会委托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估,审查并下达批复文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实行动态管理,发生重大调整时需及时修编和重新报批,非重大调整需编制局部调整方案并报省发展改革同意。 市级发展改革、应急管理部门收到批复后,须转发至省级相关部门及矿区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和事中事后监管。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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