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1月3日消息,合肥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强调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就地消纳能力,明确配储标准,并要求供电公司加强项目运行监测,欢迎社会各界提交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6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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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中提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接入受限区域时,各县(市)区发改委应鼓励通过光储充一体化和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供电公司在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排队时,应告知用户通过配储实现所在地区并网接入,并提供配储比例以供用户决策。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黄色区域需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50%、2小时的新型储能设施,红色区域需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100%、2小时的新型储能设施。储能装置需与光伏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和投运。与新增用电户在同一用地红线内的新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受可接入容量限制。供电公司需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配储项目的运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开展项目周边电网及上级电网的运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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