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昆山市财政局2025年7月24日消息,为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昆山市印发了《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包括总则、使用原则、适用范围、不支持项目及管理监督五部分,旨在贯彻相关政策,健全资金管理体制,优化支持范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眼
2025年7月24日,昆山市财政局印发了《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2010年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来,2019年进行了修订,并于2024年实施至期。根据相关规定,市财政局会同生态环境局起草本《办法》。该办法包括五章9条,主要内容涉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适用范围、管理和监督等。 专项资金使用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及生态环保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污染减排、低碳节能、监测监控、示范引领等4个类别的生态环保项目,并对相关子项进行了具体说明。同时,明确了不支持的项目内容和情况。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的职责,申报单位、审核单位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文件执行有效期为5年。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旨在健全资金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奖补类别,更加契合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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