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5年10月22日消息,决定拟征收池子东村集体土地,面积2.7525公顷,补偿标准为204万元/公顷,涉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公告期为30天,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间提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实施条例,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池子东村集体土地,面积为2.752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7672公顷、园地0.8099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1.1754公顷。补偿标准为204万元/公顷,适用于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63.2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244.8万元/公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将在批准后拨付至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由成员讨论决定具体分配方案。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将依据相关办法进行,参保事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公告期为30天,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相关权利人需在公告期间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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