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2025年9月24日发布的通知,为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提高其服务质量,决定在河北、内蒙古、江苏等省份开展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试点将推动政策协同、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及行政处罚等措施,旨在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试点工作为期一年,各地财政和税务部门需制定实施方案并定期总结经验。【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链接】
商机眼
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试点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为期一年,预计在2026年8月至9月完成任务并形成总结报告。试点范围包括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的全面试点,以及山西省、吉林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和青海省的部分试点。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将在各自负责的省份中共同推动政策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以提升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 试点地区财政部门需将取得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机构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而税务部门需督促代理记账机构按时报送涉税专业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将包括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质和业务信息的审查,确保执行财会和税务相关规范。 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行政许可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试点工作中还强调信用评价管理,深化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协同应用,确保代理记账机构使用合规的会计软件。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面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并将总结推广好经验,按季度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逐步转化为可复制的制度成果。
商机关联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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