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财政部官网10月20日消息,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决定在河北、内蒙古、江苏三省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的联合监管试点工作。试点旨在通过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监管制度化,提升执业质量。试点将于2023年开始,持续一年,并计划总结经验推广至其他地区。【同花顺财经链接】
商机眼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政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决定在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为期一年,预计于2026年完成总结报告。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将分别牵头,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业资质和业务信息报送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行政处罚。 试点地区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将推动信息共享,财政部门将代理记账机构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推送至财政部门。此外,试点地区将推动企业登记环节明确会计工作组织形式,确保企业会计工作合规进行。 试点工作的目标是提升代理记账机构的服务质量,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将定期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确保试点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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